合同未签署且未明确定金,是否可以要求退还?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兰州律师

未签订正式合同能否退还定金有三种情况:
(1)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,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,定金罚则不适用;
(2)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故协商或者擅自变认购书内容,导致买卖合同未订立的,适用定金罚则;
(3)因不可抗力、事故和政策调整导致一方有正当理由的,定金罚则不适用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五百八十六条
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
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
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,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未能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还的。但若是收定金方的过错导致主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况下,交付定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的。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
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未能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,但是如果是收定金方的过错导致主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况下,交付定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的。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
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elanad.com/157136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丹东律师 宁波律师 青岛律师 苏州合同律师 武汉离婚律师网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房屋产权律师 丽水律师网 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山西律师 长治律师 南京律师 金华律师 赣州律师 聊城律师 肇庆律师 东莞律师 柳州律师 曲靖律师 湖州律师 南阳律师 嘉善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吉安律师 遂川律师 分宜县律师